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网上备案系统使用说明

1.  本次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的企业必须在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网上进行备案,获取网上备案编号。

2.  首次进入本备案系统首先要进行用户注册,点击最下方的“同意->开始填报”按钮进入登录页面,然后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注册时“用户名”“密码”自行设置(不可使用中文),其他资料请如实填写,填写完毕点击“确定”提示注册成功,然后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备案系统。

3.  网上备案系统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开始网上备案”按钮,首先依次填写两张备案表格,分别是“《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表”、“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调查问卷”。

4.  两张备案表格填写完毕后点击下方的“保存-获取备案编号”按钮,将由系统自动生成“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书”,并显示网上备案编号。

5.  申请表中“出资人及出资比例”一栏,如果没有出资人,则所有空格都填写“无”,如果出资人超过四家,表格不够用,可以将出资比例相同的两家填到同一行表中,比如出资人“甲”和出资人“乙”出资比例都是“20%”,则样式如下:

出资人名称
出资人比例
甲/乙
20%

6.  “电话及传真”一栏请依次填写电话及传真,例如电话是010-64673551,传真是010-64689432,则样式如下:

电话及传真 010-64673551(TEL)64689432(FAX)

7.   备案表请按照交通部的通知要求如实进行填写。

8.  填报完毕,通过“打印”按钮将三张表格“《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表”、“国际船舶代理企业调查问卷”以及系统生成的带有网上备案编号的“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书”自行打印,此三张表格连同“《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确认与原件一致)”一并上报。(只需上报一份)

9.   注册本系统并填报信息生成网上备案编号后,可以再次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本系统查看、修改填报的信息,网上备案编号是系统唯一生成的不可更改。

10.  网上备案完毕后,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国际函字[2008]189号”“关于换发《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资格登记证》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

11.  在使用本系统过程中出现问题,请联系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联系人:周达

                   电话:010-64673551

                   EMAIL:zhouda@cas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