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规范企业智能监控管理系统与全国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标准,我局按照《全国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数据对接规范(1.0)》技术路线,编制了《全国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数据对接规范2.0(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电子文档可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官方网站(https://www.msa.gov.cn)“通知公告”栏目获取。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可结合工作实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建议。反馈意见请于8月19日17时前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科技信息处。联系人:孙大金、赵健,电子邮箱:kjxxc@msa.gov.cn;邮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科技信息处(邮编:100736)。
附件:
附件1:全国客船、危险品船智能监控管理系统数据对接规范2.0(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意见反馈表.doc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6年8月11日